佛山市科协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
来源:佛山市陶瓷学会 2016-02-26
科协系统的继续教育具有专业性强、学科齐全、组织网络比较完备、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等优势和特点。在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,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形势下,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工作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。加强并规范我市科协系统的继续教育工作,将有利于提高全市科技人才队伍的素质,有利于提升市科协系统的服务能力。根据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和《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继续教育项目的范畴
继续教育项目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,以完善知识结构,提高创新能力、专业水平、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活动项目。市科协及所属学会开展的各类学术论坛、学术讲座、科技考察、科技沙龙、专业培训等均属于继续教育项目。
二、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和认定
每年12月是下一年度科协系统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时间。各学会填写市科协统一印发的继续教育计划表,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。
市科协对各学会上报的继续教育项目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汇总备案并向社会发布,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三、继续教育项目的过程管理
(一)项目调整
在市科协发布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后,需要增加或修改项目内容的,项目主办学会应提前一个月向市科协学会部提出申请,重新备案和登记。
(二)教学管理
各学会要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的教学管理,包括师资安排、课程设计、学员登记和考勤等,严格执行培训纪律,保证培训质量。
(三)收费标准
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,公需科目每学时3元,专业科目每学时4元。
(四)总结
继续教育项目完成后,项目主办学会应在两周内将办班通知、项目教材、日程、总结、学员签到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备案。
(五)评估
以学员评价为衡量标准,各学会应对每一个继续教育项目进行评估。对评估效果不好的继续教育项目进行调整和完善,提高培训质量。各学会要努力打造品牌项目,提高学会的影响力。
四、继续教育项目的学时登记
继续教育项目须登记学时,按照45分钟为一个学时计算,一般每天不超过10个学时。培训期间的自学、撰写学习心得、科技考察等可计算学时。根据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,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公需科目、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,分别进行学时登记。各学会的继续教育项目一般为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。
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须填写学员姓名、时间日期、课程名称、学时数、备案号、学会名称等,其中备案号样式是:佛科协继教备〔当年年份〕xxx号(例:佛科协继教备〔2015〕123号)。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由所在学会予以盖章确认。
五、继续教育项目的监督
继续教育项目接受全社会的监督,市科协学会部负责受理投诉和审查。若存在弄虚作假、教学效果差、乱收费等现象,市科协将对违规项目取消学时登记,并对项目主办学会予以通报批评。
本管理办法由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。
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
2015年4月3日